讓幼兒學會分享
目前,幼兒園的孩子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是家庭中眾多成人關懷、照顧的唯一對象,從而養成了他們樂于接受別人的東西,卻不愿將自己的東西與別人分享。為了能使幼兒的行為適應社會需要,作為幼兒教師,應積極利用幼兒園的集體活動來引導他們學會“與人分享”,消退以自我為中心心態,促進孩子健康發展。
一、利用日常情境對幼兒進行分享行為體驗的培養 幼兒園里常常能目睹這樣的情景:兩個孩子為了同一件玩具發生爭吵甚至打斗;有的孩子寧愿自己拿著玩具不玩,也不愿把它讓給別人玩;有些孩子往往毫不客氣地拆掉伙伴搭建的積木,按自己的意愿設想搭建,無視別人的存在和別人的勞動成果。幼兒的這些行為都是過分自我的外在表現。
1、《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社會領域中指出:教育孩子與人交往,學習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等。日常生活中,教師對待生活、對待周圍人的態度都會對幼兒產生影
響。因此,在平時,教師要做個有心人,要有意識地把自己看到的或聽到的一些較有意義的事講給幼兒聽,讓他們一起快樂、一起感動,使幼兒在潛移默化中獲得情感分享。
2、日常生活中的物質分享。如,幼兒在幼兒園過生日,教師可引導幼兒與其他小朋友一起分享生日蛋糕,讓幼兒在此過程中學會分享,體驗分享的快樂。如果幼兒有了新玩具或新圖書,教師應引導幼兒與同伴、一起分享,讓幼兒感受分享的快樂。
二、利用同伴間的交往對幼兒進行分享行為的培養 皮亞杰曾指出:“一般的同伴交往和具體的同伴沖突是兒童發展視角轉換能力的必要條件,是兒童擺脫自我中心的前提。”因此,作為教師,應盡量多給幼兒創造自由交往的機會,鼓勵幼兒參與集體活動,啟發他們互相交流、磋商和合作,引導他們把自己的書和玩具拿出來與小朋友一起看一起玩。在看看、玩玩的過程中,教師適當培養幼兒進行合作,讓幼兒充分感受到與人交往的樂趣。當孩子之間發生矛盾時,首先要求他們應站在對方的位置上想想,使他們學會考慮別人的需要,形成換位意識,從而克服以自我為中心,養成與人合作、共享的品質。
三、通過外部激勵來強化幼兒分享行為的形成 幼兒總喜歡老師表揚。因此,不論是物質享受還是情感享受,當他們一旦有了分享行為時,教師就要及時用鼓勵、贊許和獎勵等外部激勵的方法來強化幼兒的分享行為,這樣幼兒就會感到愉快、滿足,從而加強自己的行為,逐步內化為幼兒自身的意識。如,當一名幼兒帶來一輛漂亮的小汽車愿意跟小朋友一起玩時,教師就應該及時作出回應,給他以積極的肯定和表揚,這樣可以激發其他幼兒模仿和學習。
四、家庭教育引導幼兒學會分享 家庭教育更是幼兒重要的成長環境。家庭環境中有著豐富的教育資源,家長應積極地利用這一資源,引導幼兒學會分享。家長應讓幼兒明白如有好吃的要和家人一起分享,好玩的要和同伴分享等等,并通過日常行為習慣的引導培養幼兒學會分享